溪南街道关于网友留言的答复
网友你好!8月30日下午,你在领导信箱留言了“关于进贤门大道延申段(溪南街道段)宅基地被征收的赔偿问题”的内容,根据上级指派,由我街道办事处进行答复。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进贤门大道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有关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揭榕府通〔2022〕4号)文件确定,该通告已通过上墙张贴、报纸、政府网站公开等方式对外发布,网友可自行查阅。
(二)网友所说的小区,是指顶乡经联社商服项目,该项目是村、街道、榕城区三级经过不断争取,市政府批复同意的,目的是壮大顶乡村集体经济。项目位于顶乡村绞顶、下龙片,面积27.46亩。目前顶乡村公布的只是初步规划方案,具体实施方案需以顶乡村村民代表和拆迁户代表组成的工程项目筹建小组意见为准。
特此答复。
溪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