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扶正
留言日期:
2023-01-29
主题: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问题
内容:
《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在本市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该条款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理解?是否包括城乡居民医保?还是仅指城镇职工医保?如果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多年,现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是否还需要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如果需要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那在6个月等待期内,能否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这问题咨询各医保税务部门,但都没有明确答案,还望贵局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30
答复时间:
2023-01-30
答复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市民你好:
  一、《揭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揭府规[2022]6号)第二十二条“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在本市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的“基本医疗保险”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初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自在本市办理参保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如原已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6个月等待期内仍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您的留言,如有疑问或其他咨询可致电0663-875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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