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雨天
留言日期:
2025-07-04
主题:
关于工伤赔偿中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认定
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第六十四条“……本人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但根据相关公布数据,并无明确的名为“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仅查询到如“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故特咨询贵局,具体在核算丧葬补助金时,应当以公布的哪一个数据为核算依据?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04
答复时间:
2025-07-04
答复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榕城区人社局答复如下:工伤保险为省级统筹,榕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受理工伤业务时,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核定、支付工伤、工待遇,您咨询的相关数据问题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为准,在受理工亡待遇时“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由省社保局在业务系统设定,我局直接在业务系统计算生成。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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