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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榕城区信息公开指南

揭阳市榕城区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00702729X/2021               发文日期:2020年03月02日

发布机构:榕城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指南

体裁分类:                                               机构分类:

文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榕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rongcheng.gov.cn/sy/zwgk/index.html)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揭阳市区东湖路中段榕城区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行政区域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yrongcheng.gov.cn/sy/zwgk/index.html)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办公室(地址:揭阳市区东湖路中段榕城区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jyrongcheng.gov.cn/sy/zwgk/index.html。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揭阳市区东湖路中段榕城区财政局办公楼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涉及秘密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 提出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3053/choice。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

揭阳市区东湖路中段

邮政编码:

5220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663-8671715

传   真:

0663-8680055

电子信箱:

rc8671715@126.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揭阳市区东湖路中段

邮政编码:

522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663-8671715

传    真:

0663-8680055

电子信箱:

rc8671715@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663-8671715,传真:0663-8680055,电子邮箱:rc8671715@126.com,办公地址:揭阳市区东湖路中段,邮政编码:522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