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升工委〔2024〕46号
关于成立东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
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部署和省、市、区委编委工作要求,做好我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建立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罗博华(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彭睿鑫(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 达(人大工委主任)
林润植(党工委副书记)
黄 克(党工委副书记)
陈旭田(挂职党工委副书记)
林玉玉(党工委委员)
郑翔朔(党工委委员)
林梦宇(党工委委员)
吴东阳(党工委委员)
魏育林(兼职党工委委员)
李纯婉(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蔡家哲(综合行政执法队)
吴 鑫(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黄 卫(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王泽楠(公共服务办公室)
林旭升(平安法治办公室)
林洁锴(经济发展办公室)
陈佳玲(东升司法所)
联络员:郑立钿(综合行政执法队)
林思圻(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王杉子(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黄彤彤(公共服务办公室)
黄庆苗(平安法治办公室)
林轩宇(经济发展办公室)
何丹媛(东升司法所)
主要任务:研究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编制有关事项,负责统筹协调、事项审核、材料信息、表述规范、共性问题研究有关工作;负责牵头拟订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初稿、“三上三下”征求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履行职责事项责任落实评估等工作。
专班办公室设在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玉玉同志兼任。
二、工作要求
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按要求组织协调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加强与区对接沟通,认真把握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加强跟踪评估,推动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其他
工作专班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将根据人事变动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东升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