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区干部勤廉双述制度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创建廉洁社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办发[2012]8号)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建立社区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廉洁镇村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揭市纪发[2013]1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办[2013]29号)、《关于建立村(居)干部勤廉双述制度的实施意见》(揭榕廉办[2013]1号)、《关于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开展勤廉双述活动的通知》(揭榕纪[2015]12号)等的文件精神,按照强化民主管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勤廉双述对象
勤廉双述的主要对象为各社区“两委”成员。
三、勤廉双述内容
勤廉双述的主要内容包括双述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一)职责履行情况
1、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2、社区党支部、社区委会的工作情况;
3、双述对象职责范围内工作情况;
4、其它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等。
(二)廉洁自律情况
1、在社区级事务管理中是否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
2、在社区级事务管理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4、其它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勤廉双述时间
2015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具体开展时间见附表。
五、勤廉双述的方法步骤
(一)根据东兴街道党工委发出的通知,街道纪工委督促双述对象所在社区,至少提前三天在社区务公开栏公布会议时间、双述对象姓名职务和承担的主要工作、确定的参会人员名单。
(二)双述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三)勤廉双述由东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组织。党员大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主持召开,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并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述廉,其他社区党(总)支部委员向党员大会提交个人职述廉书面报告。党员大会参会人员:社区党(总)支部成员、社区监委成员、党员、驻社区干部等,原则上党员应不少于党员总数的50%。参会人员对双述对象的勤廉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进行投票,结果现场公布。党员大会召开时间为晚上8:00-9:00.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持召开,社区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由社区委员会主任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述职述廉。其他社区委员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提交个人述职述廉书面报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参会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监委成员、社区居民或居民代表、驻社区干部等,原则上社区居民应不少于十八岁以上居民的50%,社区居民代表应不少于社区居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会人员对双述对象的勤廉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进行投票,结果现场公布。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为晚上9:00-10:00.
经东兴街道领导研究,决定沟尾社区为勤廉双述活动的示范社区。
六、保障与监督
1、东兴党工委加强对社区干部勤廉双述工作的领导,纪工委积极协助党工委抓好组织协调并做好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工作。各社区广泛宣传开展社区干部勤廉双述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东兴街道将社区干部勤廉双述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对社区全年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年终要对各社区开展勤廉双述活动情况进行考评。
3、东兴街道贯彻落实社区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情况,纳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东兴街道党工委
东兴街道办事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