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带领社区党员群众完成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
2.负责抓好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间组织、社团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社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3.协调驻社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与、支持驻社区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4.负责帮助社区内暂住人口,无工作单位的社区居民中的党员、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尚未分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5.负责社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支持物业管理部门搞好管理和服务。
6.做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办理社区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社区建设的其它工作。
8.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社区计生、优抚救济、下岗就业等。
9.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来信、来访事项。
二、办事处内设机构设置4个综合性办公室(揭东山机编[2001]6号)
1.党政办公室
负责秘书、资料、组织、人事、编制、老干部、法制、宣传、社会保险、统战、宗教、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共青团、妇联、工会和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
2.经济建设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工作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工作,指导办事处企业经济活动;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负责农业、科技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政法、侨务、侨联、残联、城市街道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
4.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计划生育任务。
此外,按有关规定设置下列机构: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
(二)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