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兴工委〔2018〕99号
转发《榕城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相关单位:
经东兴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将《榕城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马伟强,电话:8739475;
东兴街道党工委
2018年12月6日
榕城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
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省纪委《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措施》和市党廉办《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走正道、出实绩、谋振兴,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持共性整治与精准整治相结合、打持久战与打攻坚战相结合,以精准整治带动共性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带动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重点
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括:
1.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2.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说一套做一套。
3.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二)在联系和服务企业、群众方面,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特别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包括:
4.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推倭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企业和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5.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担当、怕担责;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6.“一次告知制”执行不到位,找借口不受理、不给好处不办理;“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影响营商环境。
(三)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严重影响改革发展高质量的突出问题。包括:
7.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8.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回避问题和矛盾,上推下卸责任;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失察失职。
9.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点整治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包括:
10.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11.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多部门重复考核同一事项,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2.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对调查情况不做深入分析研究,以偏概全,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可操作性不强,调研成果不管用。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对照4个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排查摸清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危害和根源,找到症结,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整治问题清单。要推进开门整治,服务窗口、部门的重点整治问题及整治措施要在本单位官网、公众号、办事大厅、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其他部门的在党内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12月15日前,区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将整治问题清单报送监督联系的区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由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汇总报送区党廉办;各街道党工委将整治问题清单直接报送区党廉办。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25日):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要求开展重点整治,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最多跑一次”,并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精准思维,既要整治共性问题,也要精准发现和整治本层级、行业、部门和地方特点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紧盯我区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重点整治行政单位、金融机构面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怕慢假庸散”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问题,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做到应办事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相关单位和机构要全面清理本单位、本系统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为其他许可、服务事项提供的前置资料,包括各类证明、意见、报告等,建立专项台账,逐项梳理本部门办理流程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办结时限等。区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同步对监督联系单位2017年以来办理的相关业务进行检查、抽查,主动发现问题、提醒纠正、核查问责、督促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情况报送区党廉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1月开始):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逐项制订整治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彻底落实整改;重点整治问题清单根据实际及时增减,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按照要求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整改情况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通报。同时,要在“化风成俗”上下功夫,立足部门职责,在制订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健全工作流程,建立内控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可操作性强、可持续的行为规范,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带头开展整治。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发挥“头雁效应”,抓紧制订本地区本单位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带头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部署安排。党组织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指导、督促和支持本地本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要结合扫黑除恶、精准扶贫、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过度留痕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街道党工委要根据全区整治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扎实组织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在媒体设立专栏,报道开展整治情况,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责任,多方位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设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专区,引导干部群众投诉举报;要从日常监督、明查暗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与职能部门、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深挖问题线索。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般问题及时督促立行立改;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可发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责令其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对问题频发且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严肃追究党组织和领导责任。各街道纪工委要协助和督促当地党工委充分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本地区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全区协同推进、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推动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加强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好整改,对机关和下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规问题,应及时提醒谈话,责令整改;对整改工作“走过场”“做虚功”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区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研判分析,在巡察报告“四风”部分中专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整改重点、提出整改建议,重要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并通过“回头看”等方式,促进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区党廉办将适时联合区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验工作成效,推动工作落实,为建设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助力。
抄送: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区纪委机关各室、区委巡察机构
榕城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