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 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一、谁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如果不落实这七项职责,第一责任人将面临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五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四、如何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首先,要抓好班子成员安全责任分工,落实每位班子成员的安全责任。其次,落实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最后,落实每个员工的安全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抓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例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电力安全法、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通过相关工作会议、集中编制“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让企业员工自觉学法,遵纪守法,文明经营,安全生产。
抓好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要坚持安全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做到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等学习活动,利用企业每个月二次硬性规定的安全知识培训,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分析事故案例,让员工学会应知应会安全常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要抓好本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编写和修订;着力抓好员工应急知识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等。此外,在企业年度计划预算中,留足应急管理经费,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当企业遇到突发事故时,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减少事故损失。
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有关规定,第一责任人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主动研判企业风险,分析停车场、运输车辆及员工存在的事故危险源;查找生产事故隐患,做好隐患排查、隐患排序、隐患排除、隐患备案等相关工作。安全排查工作常态化,实行随机查、定期查、定点查。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要突出责任落实,重点源头管理,有效安全监督。要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只有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才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无盲区、无死角、无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企业生产事故。
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