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7337N/2025-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6-12
名称: 户籍业务迁移、户籍证明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户籍业务迁移、户籍证明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发布日期:2025-06-12  浏览次数:-

为聚焦群众服务需求,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广东户籍业务迁移、户籍证明实现“跨省通办”,广泛获得异地居住群众的认可和点赞,这份指南收藏好!


户籍业务迁移“跨省通办”

办理条件:以下6类户口迁移可实现跨省通办、全省通办:1.工作调动户口迁移;2.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3.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4.夫妻投靠户口迁移;5.父母

投靠子女户口迁移;6.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提交材料:因迁入的条件和个人迁入的原因不一样,申请人需提前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咨询跨省通办开通范围以及材料要求。

办理地点: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


户籍证明 “跨省通办” “省内通办”

办理件:全国户籍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非户口簿补打)。

提交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2.填写开具户籍证明申请表3.书面申请报告

办理地点: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可在居住地附近任一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申请;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粤居码”申请网上办理。


户籍证明“粤居码”办理

图片1.jpg图片2.jpg图片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