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揭市商务函﹝2022﹞28号)要求,现将文件转发,并就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抓紧组织本辖区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请认真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2)的要求,开展项目申报。
二、支持时段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其中“贸融易”项目按协议约定,以保险公司出具理赔情况说明或拒绝承保函件的日期为依据;其它项目以实际发生时间或费用支付时间为依据。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17日。
1.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企业需先于2月15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www.mofcom.gov.cn)网上申报,再下载打印表格并按本指南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材料递交申报。
2.品牌培育项目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报企业直接按本指南要求制作完整的纸质材料递交申报。
3.“贸融易”专项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广东省商务厅(外贸处)。
4.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和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三份(一正二副),品牌培育项目纸质申报材料需提交七份(五正二副)。
四、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每个企业每个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报送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政府大院二号楼814B),报送时须带齐原件供核对。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