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局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分党委及机关党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统计、财务、综治、信访、普法、保密、应急、后勤、保卫以及工、青、妇工作;承担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文稿;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二)工业发展股。监测分析工业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盐业(工业盐)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编制实施工业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参与拟订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以及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订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组织拟订制造强区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做好统计等有关工作。
(三)贸易服务管理股。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组织区内产业竞争力调查及影响评估,指导协调区内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商务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牵头制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区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牵头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制定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牵头拟订商贸服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管理会展业。做好统计等有关工作。
(四)信息化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绿色制造。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数字经济工作。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省及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和本区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拟定全区IT产业的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无线电协调管理工作。做好统计等有关工作。
(五)投资合作股。研究拟订本区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我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本区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和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本区“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区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做好统计等有关工作。
(六)中小企业股(加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做好统计等有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姓名:林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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