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5202456020368M/2021-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4-10
名称: 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1-04-10  浏览次数:-

根据揭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认定行政类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市机编发[2015]46号)精神,揭阳市榕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隶属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管理,正科级。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的机关行政后動事条理,办公大楼的水、电、环境卫生、电话、绿化、安全防火保卫及财产登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的修籍、管理工作以配套项目的建设等;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干部职工宿舍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探索、推进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的路子.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组织协调局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党务、工青妇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理办公室

负责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各街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对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管理股

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水、电空调、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的修缮、保养、检修和管理;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的建设管理和综合性服务工作。

(四)保卫股

负责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包括公共财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负责车辆停放检査督促和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外来单位或个人来访的接访、登记、检査等工作;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干部职工宿舍区的管理、保卫等综合性服务

(五)财务股

负责局经费的申拨及开支管理,编报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有关物品的配置、财产的管理、登记;参与有关会议、活动的后勤事务工作;探索、推进机关服务社会化的路子。

(六)会议服务股

负责区各套班子、区直机关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大楼内召开的各种会议、晚会及重要活动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会议场所、活动场所及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股级职数6名,副股级职数6名。

四、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


办公地址:榕城区政府大院主楼一楼东侧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电话:8622736

负  责 人:林跃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