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五保户申请的条件及程序
一、条件
(一)无劳动能力,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因生活困难需要经常救济,或者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年老、多病、残疾、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失踪的,视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二、程序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核实,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有关材料上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然后由区民政局汇总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