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承担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支持的作物、环节和实施区域、面积
项目重点补助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薯、甘蔗、油菜、棉花等粮棉油糖作物,鼓励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冬种作物等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要求2025年度实施农业生产多环节托管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0.4万亩(按以下公式计算面积A=0.35A1+0.26A2+0.13A3+0.26A4,其中A为项目绩效任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实施农业生产多环节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经遴选后承接榕城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方式,补助资金可以补农户,也可以补服务主体,补助资金最终要让农户受益,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补助标准
服务小农户每造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20元,服务规模经营主体每造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榕城市场指导价格的30%(丘陵山区县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00元(丘陵山区县不超过130元),且服务单个规模经营主体享受项目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
二、服务主体申报条件
1.已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的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含农业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运营管理规范,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等证件;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4.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榕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并提供有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专职从业人员名单、现有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复印件、近两年托管服务的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形式: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并逐页盖章,一式三份递交至榕城区农业农村局,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报送电子版。
2.资料报送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17:00前,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3.地址: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股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663-8623191
四、遴选流程
由榕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择优遴选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榕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附件 榕城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doc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