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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028612/2016-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榕东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16-03-02
名称: 榕东街道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榕东办〔2016〕1号 发布日期: 201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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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东街道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3-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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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东街道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揭阳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揭府办函〔2015120号)及《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榕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府办函〔20164)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做好我街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推进我街普查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根据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自然村落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是地方文化基本的组成要素,是一笔宝贵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市设区以来经济社会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我街不少自然村落中保存的人文历史印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必须进行全面抢救与保护。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摸清基本街情,保存自然村落中的历史人文印记,抢救与保护地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可填补榕东街情空白,为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供依据,为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全面翔实资料,为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了解家乡、联系乡情、寻根问祖提供指引与帮助,对提升我街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

(二)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村落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在普查基础上,按统一规范与体例,编写每个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资料,上交区编纂出版《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榕城区部分。

(三)确保质量,按时报送。各社区、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区普查办的要求和街道普查办的部署,认真组织编写本区域内自然村落的普查资料,按时上报街道普查办。

(四)依托区地情网,发布、共享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宣传推介我街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五)挖掘资源,建言献策。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四、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区普查办的统一安排,我街普查工作于20161月启动,201812月完成普查工作,2020年完成专题调研报告。

(一)动员部署。20161月,召开街道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相应成立机构,明确任务要求与责任分工,启动普查工作。

(二)全面实施。20163月,开展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普查工作。9月底前,各社区完成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的资料收集、按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到街道普查办,11月底,街道完成资料审核和《调查》条目初稿编写。20177月底前,榕城区完成《调查》分卷总纂、送审。20182月底前,揭阳市完成《调查》分卷审查验收,并报省《调查》编纂委员会审核、出版。12月底前,各地完成普查资料存档。202010月底前,街道普查工作机构完成专题调研报告并上报区。

五、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实行“地方志工作机构牵头、有关部门配合、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完成。

(一)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把普查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干部参与普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普查工作的必要条件,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街道成立榕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街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榕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钟喜荣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杨楷城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宣传部门、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文化站、国土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杨楷城兼任主任。

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各社区普查工作和《调查》编写、验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明确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省、市、区要求,街道设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负责拟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资料存档。街道普查办负责普查资料复核和《调查》总纂。社区是普查工作实施主体,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一把手”主抓,成立普查工作小组,负责本社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资料搜集、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街道党政办、宣传部门、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文化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为街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相关资料。

(三)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完成任务。街道相关部门、各社区要根据实际,落实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发动各村在校大学生、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参与普查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牌、宣传画册以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查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和参与。街道、社区普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街道普查办将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普查任务。

 

附件:1. 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模版)

2.《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