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的广东楠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单位核拨一次性创业资助。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6日,凡对广东楠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