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的广东盐业集团揭阳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4家企业核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详情附后)。
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凡对本次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