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粤府办〔2023〕2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揭市人社函 〔2023〕589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拟在榕城区范围内建设1个就业驿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作用,构建覆盖广泛、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就业驿站服务。
二、公开遴选对象
综合考虑用工主体集中、交通便利、周边生活配套等因素,在榕城区域内有建设就业驿站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其它社会资本均可参与遴选。
二、遴选流程
通过遴选,确定1家具备一定条件和服务能力的机构,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就业驿站,届时区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揭阳市标准化就业驿站验收工作指引》(见附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入选为就业驿站。
三、就业驿站主要功能及要求
(一)通过科学选址建设就业驿站,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就近就地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提升本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二)有固定的场地,具备日常办公及网络运营条件。
(三)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及完善的设施配置
四、项目预算金额
经遴选确定为就业驿站的机构,将享受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可用于租金补贴、场地修缮、设备购置、开展就业创业活动以及相关购买服务等方面。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三)报名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四)报名材料:见附件。
(五)报名联系人:林梓楷,联系电话:0663-8623124
特此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就业驿站审批表.doc
2290 关于印发《揭阳市标准化就业驿站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2464 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揭市人社函 〔2023〕58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