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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2007027327Q/2025-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1-12
名称: 榕江西湖公园游园须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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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西湖公园游园须知

发布日期:2025-01-12  浏览次数:-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为给大家创造一个优美、舒适、安全的游园环境,榕江西湖公园服务中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予以配合和遵守:

   一、文明游园,游客在公园中活动要服从公园管理人员的劝导和安排。

   二、为保障游客安全,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公园内(特种车辆、后勤车辆、住户和工作人员车辆除外),游客汽车可停至西入口边停车场或周边木材厂、西湖豪苑临时停车场,摩托车(电瓶车)可停至东入口边临时停车点。

   三、在公园内禁止乱摆摊设点;禁止使用高分贝扩音器唱歌、跳舞;禁止进行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活动;禁止张贴、涂写、散发小广告等破坏公园景观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禁止使用明火、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园内水域游泳、垂钓等危险行为;禁止携带大型犬、烈性犬入园;小型宠物犬入园时,请使用牵引绳牵领,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四、请爱护公园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健身器材、长椅、路灯等设施设备。

   五、请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请爱护公园内的花草树木,勿践踏草坪、攀折花木。

   六、游客在游园过程中,请照顾好老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确保其人身安全。特别是在湖边、桥梁等危险区域,要格外小心谨慎,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园内进行放风筝、无人机飞行等活动,以免影响公园正常秩序和其他游客的安全。

   七、在公园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外,须报公园主管部门同意,举办活动坚持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损坏公园绿化和景观环境。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游客,公园管理人员将进行劝阻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感谢您对公园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美好的公园环境!



榕江西湖公园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