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试行)的通知》(揭榕府〔2019〕18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的通知》(揭榕财〔2019〕79号)要求,落实《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的通知》(揭榕财农〔2024〕10号)涉农资金发放,拟对承担榕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现对榕城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一、补贴对象
承担揭阳市榕城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经联社、经济合作社经济补贴,本次公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合计32301亩。
二、补贴标准
省级补助资金按照每年30元/亩,由财政给予补助96.903万元。
三、资金支付
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耕地建设与利用(21301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下列支,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后续管护、农村土地整治等支出。
四、绩效目标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直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有效调动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五、绩效管理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02号)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任务、绩效目标的有效完成。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联系电话:8672712;联系邮箱:jygtrcgg@126.com)。
附:揭阳市榕城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安排表
揭阳市榕城区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安排表.xls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