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告
揭榕府征补告〔2025〕4号
2025年2月26日发布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揭榕府征补告〔2025〕2号)部分内容存在纰漏,现做出更正处理,将上述公告“二、征收目的”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用地需要”。
特此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索引号: | 11445200007027417A/2025-0001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1 |
名称: | 关于更正《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告 | ||
文号: | 揭榕府征补告〔202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03-28 |
主题词: |
关于更正《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公告
揭榕府征补告〔2025〕4号
2025年2月26日发布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揭榕府征补告〔2025〕2号)部分内容存在纰漏,现做出更正处理,将上述公告“二、征收目的”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用地需要”。
特此公告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主办单位: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联系方式:0663-8672712
445202020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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