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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27417A/2025-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0-24
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榕城区京冈街道林厝村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批后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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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榕城区京冈街道林厝村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批后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4  浏览次数:-

       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榕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榕城区京冈街道林厝村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5年10月23日经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一、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原因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我市正开展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农民集中式住宅项目以民生问题为出发点,以解决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需求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用地、降低村民建房负担为原则,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利于实现村域人居水平的提升,促进乡村振兴。林厝村作为榕城区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试点村之一,正推动农民集中式住宅建设工作。由于本项目部分用地未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暂无法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等因素,省下达各地市一定额度的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重点用于满足农村村民住宅、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因此,本次通过编制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对涉及地块予以落实规模。

       二、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地块3个,均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京冈街道林厝村,需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0.3907公顷用于支持农村村民住宅,使用后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不涉及城镇建设。

       三、公告地点

      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

      

      附件: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1.附件: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