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编制的《揭阳市榕城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京冈片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6年2月12日经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一、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区“百千万工程”工作要求及重点任务,促进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和提升榕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环境和管理水平,京冈街道拟在京冈派出所南侧启动榕城区京冈片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为榕城区大力推进“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建设提供强力支撑和动力。本项目已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后能够确保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由于本项目部分用地未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暂无法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为更好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实施,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综合考虑各地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等因素,省下达各地市一定额度的建设用地周转规模,重点用于满足农村村民住宅、殡葬设施、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因此,本次通过编制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对涉及地块予以落实规模。
二、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基本情况
本方案涉及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地块1个,均位于揭阳市榕城区京冈街道京北村,需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1.9014公顷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使用后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商业用地),不涉及城镇建设。
三、公告地点
榕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镇(街道)、村(社区)公告栏
附件:使用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
2026年2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