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便民利企
“三个最”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登办发〔2022〕78号
各村(居委)、有关单位:
现将《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便民利企“三个最”工作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做好便民利企“三个最”有关工作。
登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便民利企“三个最”
工作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三个最”(聚焦群众和企业最关心的高频事项,通过群众和企业最认可的沟通方式,采取最快捷的办理方式,全面提高服务效能和质量,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揭阳模式,以群众和企业满意的政务环境赋能揭阳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不断推进便民利企行动落到实处,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便民利企“三个最”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揭榕办函〔202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广大群众的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改进服务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全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产业强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年见成效、两年有突破、三年大提升”目标,强力推进政务服务,力争用三年时间,让办事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办事创业的省事、省时、省心。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到2022年底,全面梳理高频服务事项并以此为示范拉动,推动服务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力求实现行政许可事项要素统一规范、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全覆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便民利企环境明显好转。
二是到2023年底,推动政务服务质量关键问题和机制体制障碍得到有效破解,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深化,全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便民利企服务蔚成风气。
三是到2024年底,大幅提高政务服务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水平,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实施,全区政务服务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减少审批事项
1.全面梳理检查。对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梳理检查审批事项中是否存在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不一致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同步系统,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对于上级取消、调整、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清理审批事项。逐项清理本级审批事项,明确各类审批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必要的材料,减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事提交材料,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整治变相审批。严格落实审批事项清单之外一律无需实施审批的要求,大力整治变相审批。审批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二)减少证明材料
1.开展“无证明”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推动部分证明材料由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转向由有关部门提供,凡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提供的证明,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无需提供。(镇司法所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3年底)
2.杜绝无谓证明。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完成时限:2022年底)。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严格实行清単式管理(完成时限:2023年底)。加强互认共享,杜绝重复举证(完成时限:2024年底)。(镇司法所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3.精简申请材料。梳理与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精简申请材料(完成时限:2023年底)。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减少重复填写和反复提交(完成时限:2024年底)。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以及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完成时限:2022年底)。(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4.推广电子证照。按照国家电子证照目录清单,依托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省市一体化揭阳节点,做好电子证照签发工作,将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常用的电子证照应用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时限:2024年底)。丰富应用场景,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出示纸质证照或实体证照外,各单位在证照查验、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应承认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出具的电子证照(完成时限:2023年底)。(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
5.推行“免证办”。依托电子证照库和“粤省事码”“粤商通码”“粤医保码”等应用,逐步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线下办事只需手机亮码、刷脸认证,业务系统即能通过系统共享方式查询、核验相关电子证照和信息,实现办事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3年2月)
(三)减少流程环节
1.精简审批环节。严格政务服务刚性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消除内部不必要的审批审核流转环节,推动审批通过即时出证、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办理证照邮寄可达。办理过程需要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通过联合办理、同步推动,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效能。(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开展并联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落实牵头办理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推行并联审批,推动事项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3.优化重点领域服务。对重大民生事项、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应用统一地址编码,规范商事主体住所信息录入,探索实施住所承诺制和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提高企业核名一次性通过率。加大涉企征信数据、金融资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加强政务沉淀数据归口利用,方便企业征信信息查询。创新推动纳税与社保合并“一表申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优化预约诊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减少办理时限
1.推行“马上办”。梳理各单位“马上办”事项,坚持成熟一批、录入一批、自主公布、动态管理,不断提升“马上办”事项占比,减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等候时间。配合上级编制“马上办”事项目录,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集中展示、实时更新。(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明确“限时办”。承诺时间不得长于法定时限和政策要求时限,不得长于上级部门规定的承诺时限。在承诺时限内要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推行“自助办”。着力推进自助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纳入更多服务事项,配置服务设施,为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有效的服务。在镇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大门外侧部署办理出入境业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在大厅设置“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金融社保卡自助发卡一体机”和出入境自助服务区、“银政通各类市场主体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等,务求实现企业开办“秒批”。同时,注重整合公安、税务、社保、医保等自助服务功能,尽快在大厅大门外侧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动更多事项全程全天候自助办理。(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4.推动“智能办”。依托“粤省事”“粤商通”“粤医保”平台,对条件符合、系统能够自动获取相关校验证照和数据的查询类、办理类业务直接进行智能审批、实时办结(完成时限:2022年底)。在全镇、村(社区)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高频服务事项(完成时限:2023年6月)。(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和村(社区)负责实施)
(五)减少跑动次数
1.减少现场跑动。优先推行“网上办”,与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升网办理深度,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转变(完成时限:2022年底)。除涉密事项和国垂省垂系统外,各单位自有业务系统逐步对接揭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统一端口收件、统一平台跟踪(完成时限:2023年底)。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自行选择办理渠道(完成时限:2022年底)。(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
2.减少“多门”跑动。实行线下“一门式”服务,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完善镇实体大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事“只进一扇门,办成一堆事”。(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3.减少“长途”跑动。积极推行“就近办”(完成时限:2022年底)。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户籍管理等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区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的承接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底)。对量大面广的个人事项,推广自助服务(完成时限:2022年底)。同时,配合区直相关部门,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商场、楼宇和医院、学校、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等工作,实现服务端口前移(完成时限:2023年底)。(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及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实施)
4.推行“最多跑一次”。推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明确服务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避免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因不明确申报要求而准备无效材料。(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拓展跨区域通办。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优化调整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拓展通办范围,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在全区、全市、全省、全国跨区域通办,减少群众“多地跑”“往返跑”。优化通办模式,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大厅异地代收代办、问题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追溯机制,确保业务流转正常,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行政审批事项由镇党政办牵头,公共服务事项由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6.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加强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场所统一、系统统一、内容统一、制度统一、保障统一。推动市场监管、公安户籍、民政、劳动社保、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并上墙公布。建立健全代办服务、延时办理、预约办理、服务上门、限期办结、去向留言、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工作机构,配强配齐服务队伍,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镇党建办牵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配合,镇各有关单位和各村(社区)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六)增加“一件事”办理
1.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同一部门涉及多个窗口的“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由本部门一个业务窗口负责牵头办理。涉及跨部门窗口办理的“一件事”,要打通部门壁垒,实行“首接受理、协同办理、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结。(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2.突出集成重点。围绕各类市场主体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涵盖出生、教育、就业创业、工作、婚姻、社会医疗保障、生育、户籍管理、救助、退休养老、开办企业、用工招聘、缴费纳税、生产经营、破产注销、异地就医备案等重点领域,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尽最大可能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并积极推向“粤省事”“粵商通”“粤医保”等移动平台上办理。(镇市监所、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等部门牵头,镇各有关单位负责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七)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
1.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增强医疗、教育优质资源的辐射效应,推动对口支援医院、学校均衡发展,推进“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学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满足人民群众文化体育健康需求的文体服务,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服务和法律专业服务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社会福利化服务。放开服务业市场,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享能力。(镇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2.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度。学校、医院、银行、邮政等公共服务单位和水、电、油、气、通信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要紧扣“三个最”政务服务做法,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和就近、就地的便利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和偏远区域。运用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为办事群众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充分发挥揭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在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保留必要的适老、适残服务窗口。(镇各有关部门负责或协调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便民利企“三个最”行动落到实处,镇委、镇政府成立镇便民利企工作领导小组,在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宏观指导、经费保障方面发挥统筹作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林继发同志任组长,人大专职主席蔡锡拱同志、组织委员郑润喜同志、副镇长陈佳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公共办、经发办、规建办、农办、教育组、司法所、市监所、公共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考核评价
着力构建考核评价体系,从内部评价、群众评价二个方面进行考核,突出群众评价权重,践行全过程民主,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紧扣“五减少两增加”25项重点任务,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和分值,增强考核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内部评价(40分)。考核对象就落实“五减少两增加”工作逐项自评淮进情况,形成自评报告,汇总整理考核资料,报便民利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提交的自评报告、自评分数、考核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二)群众评价(60分)。以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作为第一评价标准,根据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占比40%)、“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工作平台(占比30%)和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占比30%)反映的“五减少两增加”满意度开展评估。
(三)结果运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内部评价和群众评价的评价结果,形成初步意见报便民利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报纪委和组织部门,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考核评价实施主体,负责按照区制定的考核评价具体方案,量化指标、落实任务、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镇相关单位是“三个最”的组织实施主体,要围绕三年工作目标,按照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有序推进本单位便民利企相关工作。
(二)注重服务管理。通过建立完善个人和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践诺守信。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五减少两增加”工作要审管衔接,既要符合刚性规定,又要做到放得开、兜得住,杜绝一放了之、事中事后监管不力等现象。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一把手”走流程常态化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加强作风建设,做细做实各项工作,防止喊口号、做虚功。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政策法规、业务应用、技术体系、运营管理、事项梳理等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四)着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报纸、广播电视,开辟“三个最”工作专栏。公开邮箱和监督电话,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同时,要及时总结“三个最”工作成效和成功做法,做好复制推广应用,不断推动政务服务环境“三个最”的深化落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产业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