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粤东城际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砲台段塘边村东岭经济合作社、东丰经济合作社用地山体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粤东城际铁路“一环一射线”砲台段塘边村东岭经济合作社(界桩:JDK3+280至LDK40+475)、东丰经济合作社(界桩:LDK40+449至LDK40+180)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补偿办法: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府办[2022]18 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坟每穴补偿 1500元、砖砌或水泥结构的每穴补偿 3000元、骨坛每个补偿1000元。
三、迁坟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之前,必须将坟墓从上述地点迁出,否则按无主坟墓进行处理,请村民相互转告。
四、办理方式:请涉及坟墓搬迁的村民到墓地所在村塘边东岭经济合作社、东丰经济合作社联系办理。
东岭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及电话:
陆荣辉 13580217776;陆壁财 13729384298。
东丰经济合作社联系人及电话:
许俊秋 15016574775;许漫松 18675327999。
砲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