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街道关于持续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有关部门(线条):
2月23日凌晨4时39分许,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小区居民楼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火灾为住宅楼地面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存放处起火引发,具体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这是继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13人死亡)、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39人死亡、9人受伤)后,发生的又一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冲击。
近期,我市及周边地区也相继发生过涉险事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当前,企业单位正在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正处于最吃劲、最敏感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线条)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克服长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全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
即日起,各村、各有关部门(线条)对民宅、出租屋、公寓、居民小区、高层建筑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要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组织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对标对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要求》相关规定,对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不符合防火间距要求、占用消防通道、未按要求设置排烟设施、充电电缆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设置自动灭火设施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五个到位”原则督促落实整改。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基础建设,鼓励住宅小区在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压实高层建筑、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要督促落实属地责任,各村要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责任。
二、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领域重点隐患治理。各村、各有关部门(线条)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持续深化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宾馆饭店、仓储物流中心等重点单位,经营性自建房、“九小场所”、电动自行车、综合型经营场所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全民用电用火用气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要组织开展一次高层建筑火场逃生主题宣传活动,推广缓降器、逃生绳等辅助逃生设施,提升火场逃生能力。要广泛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进小区”活动,上门入户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提示火灾风险和消防安全常识,发动居民群众自配灭火器具,开展“三清三查三关”活动,落实防火巡查、检查责任和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组织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针对性开展高层熟悉演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灭小。
三、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各村,各有关部门(线条)要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必须把其他地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看待,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抓好落实,坚决遏制事故、稳控形势。要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检查,紧盯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企业、工地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发生过事故、违法违规行为多、生产环节风险大的企业,督促严密防范,确保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重点关注道路安全、渡口渡船、消防安全、施工安全、校园安全、旅游安全、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督促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真开展、真落实”,持续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溪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