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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公开工作,便于社会公众理解部门预算信息,根据揭榕财[2014]81号文、揭榕财[2016]38号文以及《2018年度揭阳市榕城区区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办针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内容作以下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揭阳市榕城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榕委办[2012]69号)和揭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揭市机编[2012]44号)精神,设立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揭阳市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我办主要职责有: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和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及政务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协调优化审批流程,理顺审批工作机制,组织审批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二)承担区政府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相关配套服务事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三)会同各部门对其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对各部门办事窗口行政审批事项运作进行实时监督。

(四)受理服务对象对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

(五)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进行组织协调和跟踪落实;协调和督办涉及多个部门或跨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六)负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部门服务办事大厅(分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室的集中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本区各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八)参与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提出有关政务服务改革的意见建议。

(九)宣传推介榕城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承担相关业务交流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民政府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的信息、保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宣传、培训、劳动工资、财务、资产管理以及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

    承担区政府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派驻部门之间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部门服务办事大厅(分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室的集中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协调推进本区各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组织宣传推介榕城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承担相关业务交流工作。

(三)督办股

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绿色通道的重大项目进行组织、协调和跟踪落实;制定并监督实施区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及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进行管理和考核;受理服务对象对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对各部门办事窗口行政审批事项运作进行实时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民意调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通报制度;参与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提出有关政务服务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工作。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预算基本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34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56万元。比2017年增加164.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项业务费项目增加,即一门式、一网式项目审批子平台实施费用;实体大厅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各街道窗口工作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绩效工资等等。

     2、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34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38万元,比2017年增加20.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即4个一门式一网式导引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8万元,比2017年增加135.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项业务费项目增加,即历年超支办公经费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一门式、一网式”项目审批子平台实施费用;实体大厅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各街道窗口工作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绩效工资等等。

(二)“三公”经费支出

区政务办的“三公”经费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每月公车的维修、运行油费、保险和保养清洁等费用均属于“三公”费用)。其中2018年没有公务接待,没有因公出(国)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8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一样,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开始公车封存,停止使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我办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34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19万元,比2016年增加164.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专项业务费项目增加,即历年超支办公经费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一门式、一网式”项目审批子平台实施费用;实体大厅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各街道窗口工作人员特殊岗位补贴;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绩效工资等等。

 

 

 

   (四)政府采购支出

2018年区政务办政府采购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办国有资产共7519132.90元,分别为政务实体大厅及办公室家具、用具,网上办事大厅拓展、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办公设备等。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所需的费用,包括团组数及人数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所需的费用;国内公务接待所需的费用,包括批次及人数等情况,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要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是指区政务办的日常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雇员工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工作运行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为政务信息化投入等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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