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周晓芝等21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粤人社发〔2017〕38号)和揭市人社〔2017〕212号文精神,周晓芝等21位同志(名单附后)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同意录用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算起。
根据《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报考乡镇(含街道)机关职位的郑建浩等9位同志(具体名单见录用人员名单二),录用后需在榕城区的乡镇(含街道)工作满5年。其间上级机关不得借调和选调,对擅自批准或为其办理相关调动(含借调)手续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1.录用人员名单(一)
榕城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科员:周晓芝;
榕城区教育局办公室科员:刘敏君;
榕城区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办事员:刘俊妍;
榕城区司法局公证处办事员:徐志豪、廖绣婷;
榕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办事员:王 帆、罗曼玲;
榕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科员:王 瑶;
榕城区财政局梅云财政所办事员:黄怡芳;
榕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办事员:黄志鸿;
榕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分局办事员:黄鸿展;
榕城区农业和水利局林业股科员:陈湘伟。
2.录用人员名单(二)
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办事员:郑建浩、杨定华;
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办事员:陈思妍、蔡锐敏、林雯婷;
榕城区新兴街道办事处办事员:林晓洁、林燕璇;
榕城区中山街道办事处办事员:黄庆珊、林 霓。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1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编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