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榕城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实施方案》的奖励程序,拟给予蔡晓生等10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嘉奖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拟嘉奖奖励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区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663-8628401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人事关系股(212室)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拟受嘉奖奖励人员名单.xlsx
揭阳市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