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共享产业发展的意见(修订)的通知》(揭榕府〔2020〕10号)文件精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引进具有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推进共享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推广应用,大力促进总部经济的集聚发展,现就组织申报我区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国家互联网产业发展政策,在我区工商及税务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共享经济为主要经营方式,在我区汇总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实行统一核算的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
二、认定条件
以互联网为基础,以共享经济为主要经营方式,承诺自认定后在我区缴纳第一笔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累计年纳税费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
三、申请材料
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请、社会公示、政府审核、动态评估等制度。申请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需提交材料:
(一)揭阳市榕城区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的投资与运营计划书;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证实与原件相符并交验原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实行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审核。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牵头组织专家组评审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经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批准。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批认定。
附件:揭阳市榕城区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申请表
(表格电子版可到邮箱:jxj8622227@163.com,密码:8622227下载。联系人:林烨珊,联系电话:8622006)
2揭阳市榕城区互联网共享产业企业认定申请表(2020).docx
揭阳市榕城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