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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00007030990E/2023-00014 分类: 按主题分类、按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29
名称: 关于《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公示稿)》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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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公示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关于《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公示稿)》的公示


我镇按照省、市点状供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编制《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公示稿)》(以下简称“公示稿”),现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1229日至2024127日,公示期3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15561。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公示稿)》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请发至邮箱:jykgjjqddz@163.com。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选址论证报告(公示稿)》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3)反馈意见有效期至公示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反馈意见时间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如果有疑惑可以联系工作人员:黄宇,联系电话:0663-3311688

三、论证主要内容

(一)区位与范围

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项目位于广东省揭阳市东南部的地都镇,距离揭阳市区13公里,距离潮州市区20公里,距离汕头市区45公里,是揭潮汕同城化的重要战略性空间。

项目坐落于地都镇南陇村和钱前村,南部连接威汕线(规划206国道),北临桑浦山和南陇水库。本次点状供地项目涉及25个地块,总面积约1.8390公顷(折合27.59亩)

1项目范围图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分类:点状供地项目;

行业类型: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布局与规模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本项目为区内新增25处点状供地,总用地规模为1.8390公顷。

建设功能:项目围绕“农业自然生态公园”+“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基地”的核心定位,核心功能为农业观光、动物参观、生

物科研、科普教育、商业服务、配套设施等。

功能布局:本次项目包含25处地块,按所处位置(经济合作社)分成坑内区、后田区及北卦区,三个分区分别匹配规划图则中DD-ADD-BDD-C单元。详细内容如下:

1)坑内区(DD-A分区):主要功能为农业观光、动物参观、科普教育、生物科研、配套设施;主要种植甜橡木等乔木,点状供地范围内有6处地块;

2)后田区(DD-B分区):主要功能为农业观光、动物参观、商业服务、配套设施;主要种植象草、苜蓿等草本植物,点状供地范围内有6处地块;

3)北卦区(DD-C分区):主要功能为农业观光、动物参观、科普教育、生物科研、配套设施,种植荷花、菱角等,配置鱼虾贝蟹立体养殖,点状供地范围内有13处地块。


2功能分区规划图

(四)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23处,占地18050㎡(27.075亩);环卫用地(13092处,占地340㎡(0.51亩)。

3国土空间用地用海规划图

(五)规划条件设定

1)用地性质:23处商业服务业用地(09),2处环卫用地(1309)。

2)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详见附件(公示图则)的规划控制指标表,建筑限高24米。本项目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后退不作要求等规划条件,系根据国家、省、市等点状供地政策文件中“项目区内的建设用地建筑物落地面积垂直开发”的原则设定。

3)建筑间距:开发地块内部及地块与地块之间,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间距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等相关规范对消防、卫生、日照、环保、工程管线等的要求。

4)建筑设计:建筑总体风格应体现区域特征、岭南建筑、潮汕文化特色,符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和审美。建筑色彩应与自然环境特色相协调,通过主色调统一法或主辅色调置换法使建筑群体的色彩获得协调统一。屋面、墙面以灰色白色为宜,木制构建以浅暖色为宜。

5)配套设施: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

(六)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通过农村道路连接到威汕线(规划G206)实现对外联系;

2)尽量使用现状道路,新建道路不能占用耕地,尽量少占用林地;

3)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地等底线控制范围内的道路,只能维持现状,不能改扩建;

5)地块涉及到道路均为8米以下的道路,按照农村道路(1006)进行管理;

5)结合现状地形布局道路,减少破坏现状地形地貌;

6)依据《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32号)文,零星分散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停车场等乡村产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可以不征不转,按原用途进行管理。

(七)配套设施规划

1)设施布点:公共厕所5处,垃圾收集点4处。

2)给水工程:水源主要是榕城区地都自来水厂,另外自行设置的水塔以收集桑浦山山泉水作为应急用水,项目的最高日用水量为128.8m³/d

3)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内均可以通过威汕线接入,地都电站,登岗电站,乌美电站,项目用电负荷量为1760kw,按容载比2.0计算,所需变电容量3.5MVA

4)雨水工程:雨水管道以分散出流,就近排放的原则进行设计,沿规划道路敷设,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5)污水工程:用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收集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项目范围内规划3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

6)通讯工程:固定宽带总需求为220端,通过威汕线接入。




附件:1.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项目国土空间用地用海规划图

2.潮汕生物科研教育实验基地点状供地项目图则



地都镇人民政府

20231229


(选址论证报告公示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