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揭府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配租对象
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在册轮候对象。
二、房源情况
目前可配租的均为保障房小区房源共58套(配租时以实有房源进行配租),其中:一房一厅房型共34套,每套面积约40平方米,二房一厅房型共24套,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
三、登记流程
(一)登记
登记时间:9月20日-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登记地点: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楼1013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
1.参与本次配租:申请人或受托人应当在登记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收入纳税明细(详见附件1),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下同。
2.不参与本次配租(保留轮候资格):申请人或受托人应当在登记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签字确认。确认后保留轮候资格,但计1次放弃登记行为。
3.退出轮候库:申请人或受托人应当在登记期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愿退出公租房轮候库申请书》(附件3),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
4.有关退出规则:登记期限内逾期未登记的,视为不参与本次配租,保留轮候资格,同时计1次放弃登记行为;轮候时长自取得轮候资格之日起计算,轮候超过5年的,自动退出轮候库;放弃登记、选房行为累计达3次的,视为退出轮候库,该次数自本次配租登记起算。上述自动退出情形,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处理,无需申请人另行办理。
(二)复审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参与本次配租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
(三)公示
复审结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列为复核通过的轮候对象。复核不通过的轮候对象取消轮候资格。
四、配租方式
(一)摇号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依次对2021年-2025年轮候对象进行摇号。
(二)公示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
(三)选房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到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二室户型轮候对象可以选择一室户型。配租对象应当在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房,逾期未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配租排序号作废),计1次放弃选房行为。配租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
(四)签约
配租对象选定具体的住房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配租对象拒签、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计1次放弃选房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
(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查询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及收入纳税明细操作指引
2.授权委托书
3.自愿退出公租房轮候库申请书
4.在册轮候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