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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通过人事任免

  30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揭阳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揭阳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认为,2023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向好态势。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有序推动消防体制改革,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稳步提升城市消防安全综合实力,火灾防控形势总体平稳。


  会议建议,要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弱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增强源头监管意识,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王全录向新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素钦、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淡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相关决定和人事任免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少伦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5月30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因到达退休年龄,接受陈少伦同志辞去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30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少炎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鸿进、江淑红、翁育慧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张潮海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创城、林瑛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陈少伦同志的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原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原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唐超同志为揭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

  因机构改革,吴澜星同志的揭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唐超同志的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