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馨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荣丰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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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初审意见 |
揭阳市榕城区馨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荣丰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 | 揭阳市榕城区馨康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云光社区沿江路南 | 广东源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新增精神科、精神科病区和269张床位,取消了外科(普通外科专业/烧伤科专业)、妇产科、麻醉科。占地面积6793.33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扩建后主要设备:数字化射线摄影系统(DR)1部、血细胞分析仪1部、生化分析仪1台、电解质分析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心电图机1台、超声波诊断仪1台、离心机1台、电热恒温水槽1台、超纯水设备1台、显微镜1台、紫外线消毒灯车5台、氧气吸入器3台、制氧机1台、洗胃机1台、吸痰器1台、心电监护仪2台、心电图机1台。 | 1.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采取加盖密封措施。 2.水污染防治:门诊废水、病房废水、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通过“格栅+调节+AAO+沉淀+消毒+脱氯”处理达标后,排入揭阳市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振、隔音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包含检验废液)、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