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海洲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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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初审意见 |
揭阳市海洲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迁建项目 | 揭阳市海洲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206国道北侧地都镇钱前村路段 | 揭阳市同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768.2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年生产沥青混凝土5万吨。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设备: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冷料系统1套烘干系统1套、粉料系统1套、热骨料提升机1套、振动筛1套、热骨料仓1套、计量系统1套、搅拌系统1套、气动系统1套、成品料仓1套、燃料沥青加热系统1套。 | 1.大气污染防治:燃烧器燃烧的废气与骨料输送、烘干、提升、筛分、矿粉粉罐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沥青罐呼吸、沥青储罐加热、搅拌及出料废气经“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骨料仓三面围蔽+覆顶式,厂区内设置雾炮机定期喷雾,降低卸料扬尘。 2.水污染防治: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管理,车间合理布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合格骨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沥青油滴、收集的颗粒物、沉渣回用于生产过程;废布袋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焦油、废活性炭、沥青储罐清理废物、废导热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手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