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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盛洲酱油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盛洲酱油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7日至10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56511

传  真:0663-87565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揭阳市盛洲酱油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揭阳市盛洲酱油厂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东侧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蒸锅煮锅4台、发酵罐/池25个、保温储罐4个、搅拌机3台、天然气锅炉1台;本项目主要从事酱油、辣椒酱、香炸粉、橄榄菜、食醋的生产及销售,年产酱油250吨、辣椒酱12吨、香炸粉10吨、橄榄菜12吨、食醋20吨;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蒸煮工序产生天然气锅炉废气、油烟废气及发酵工序、厂内综合污水处理所产生的臭气浓度。锅炉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5米排气筒楼面排放;臭气浓度厂界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项目标准限值。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原料、设备、包装桶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回用于厂内地面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揭阳市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生产设备底座固定并垫橡胶垫,降低噪声。对集中布置的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间,对分散布置的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罩。降低风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传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在进、排气管路上采取消声措施;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把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黄豆渣、包装废料和一般生活垃圾。因项目污水中无有毒有害原辅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专业机构清运,最终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废黄豆渣为一般固废,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卖饲料厂;包装废料收集后委托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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