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豪宇日用塑料厂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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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豪宇日用塑料厂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 揭阳市榕城区豪宇日用塑料厂 | 揭阳市榕城区榕东彭林一号路中段 | 深圳市墨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4㎡,建筑面积为3120㎡;主要生产设备:东华塑料注射成型8台、搅料机2台、破碎机1台、空压机1台、冷却机1台,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年产塑料包装盒180吨。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搅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及粉尘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新型的低噪设备,对设备设置采取合适地降噪、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采用封闭车间隔声,集中消声、吸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生活垃圾、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塑料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