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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56511

传  真:0663-862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塑料板材生产建设项目

揭阳市潮顺人造板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何厝村工业区

深圳市瑞元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21800㎡,建筑面积为16300㎡;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挤出机2台、高低混料机、压延机、热压机、冷却辊、冷却塔、切片机、锯边机、破碎机、燃生物质锅炉各1台、碱液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各1套;主要从事塑料板生产、销售,年产塑料板材2500吨。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挤出压延和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碱液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各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生产过程中门窗处于关闭状态,可有效阻隔噪声排放;做好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将生产区和办公室分开布置,可有效降低生产噪声对办公室的影响。根据生产功能布局,本项目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减少高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包装废物、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树脂、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包装废物、锅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树脂交给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塑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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