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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锐德利工贸有限公司揭阳分厂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锐德利工贸有限公司揭阳分厂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至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56511

  传  真:0663-862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锐德利工贸有限公司揭阳分厂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广东锐德利工贸有限公司揭阳分厂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新乡村镇后路中段

东莞市艾诺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12台、空压机1台、冷却机1台、破碎机1台、搅料机1台、打包机1台;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日用塑料制品(一次性塑料盒、一次性塑料杯)150吨;总投资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搅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经收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表1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后,用于项目厂区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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