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格美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年产900吨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5日至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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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格美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年产900吨日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揭阳市格美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何厝社区工业区一路中段 | 东莞市艾诺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为1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24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海天系列注塑机60台、空压机10台、冷却机10台、粉碎机15台、搅料机20台、自动包装线10台、自动切膜机15台、吹膜机20台、烘干机40台;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日用塑料制品(塑料餐具、薄膜袋、收纳柜、椅等)900吨;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搅拌、破粹工序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经收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两者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榕城区仙梅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