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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玉湖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揭阳市玉湖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56511

  传  真:0663-862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揭阳市玉湖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揭阳市玉湖混凝土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竹林村仙梅科技园紫峰路以南1号

广东东曦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为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9000平方米;项目设置2条混凝土生产线,配置4个水泥罐和4个粉煤灰罐;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卸料、配料、输送、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场地清洗、喷淋及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管理,车间合理布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输车辆在站内及路过居民生活区时应低速行驶,严禁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外售砖厂综合利用;混凝土废料、废布袋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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