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惠兴塑料厂塑料鞋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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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初审意见 |
揭阳市榕城区惠兴塑料厂塑料鞋生产建设项目 | 揭阳市榕城区惠兴塑料厂 | 揭阳市榕城区东兴沟尾社区工业区内 | 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为2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64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鞋生产,年产塑料鞋10万双;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3台、 圆盘成型机4台、破碎机1台、修边机3台、手啤机2台、隧道电烤箱1台、打包机2台。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点胶、烤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搅拌、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喷淋沉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含油抹布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