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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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初审意见 |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项目 | 揭阳市美亿达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大西村工贸新村 | 广东正沅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从事不锈钢餐具生产加工,预计建成后年加工不锈钢餐具4000万支;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施:冲床60台、横压机25台、液压机20台、磨边机线3条、手磨机线1条、平抛机线3条、弯抛机线5条、除蜡清洗设备3套、打包机3台、包装流水线1条、空压机2台。 |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4个“喷淋房”处理后各通过5条高为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及处理设施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置,加强绿化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喷淋废渣和废轮片交由回收公司统一处理;除蜡污泥、除蜡沉渣、废机械润滑油、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