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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光(揭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进光(揭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大院6楼607A号,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56511

  传  真:0663-862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初审

意见

进光(揭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

进光(揭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华美村大路脚片区8号

零一生态环境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663.8平方米,建筑面积1663.8平方米;主要利用PE废塑料及PP废塑料进行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年产1000吨PE再生塑料粒和1000吨PP再生塑料颗粒;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2台、造粒机2台。

1.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等离子体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置,加强管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包装材料、废滤网、喷淋沉渣交由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拟同意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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