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捷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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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初审 意见 |
揭阳市捷通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扩建项目 | 揭阳市捷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钱前村206国道路段 | 揭阳市同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增加占地面积14280.8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增加年产1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新增设置1套HZS240D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拆除3条混凝土生产线、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392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300平方米。年产6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50万吨沥青混凝土。扩建项目投资额400万元,环保投资约100万元,扩建后总投资10400万元,环保总投资约400万元。扩建后全厂主要设备:商品混凝土生产线3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套、泵车6台、搅拌车50台、混凝土回收设备2台、装载机6台、烘干机2台、燃烧器(燃轻质柴油)2台、卧式轻柴油储罐4个、卧式沥青储罐8个。 | 1.大气污染防治:物料输送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设置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扬尘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粉尘、计量粉尘、搅拌粉尘设置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自然沉降;车辆动力扬尘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初期雨水、搅拌清洗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车辆和场地清洗;场地和运输道路地面洒水自然挥发,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采用高效低噪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布局及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废布袋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收集的粉尘、回收砂石和沉淀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