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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揭阳市榕城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7月31日在揭阳市榕城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揭阳市榕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  魏伟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6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审计,重点加强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管理,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计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收支调整的决定, 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6417.25万元,总支出197907.04万元,年终结转4851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549万元,总支出19694.28万元,年终结转13854.72万元。

——强化管理,切实增强主业意识。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树立管财理财、保障运转的主业意识,加强收支管理。进一步完善抓收入的组织保障机制,千方百计挖掘税源,堵塞征管漏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财力加强民生投入,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统筹兼顾,确保财政正常运转。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将有限财力更多的向民生领域倾斜,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孤儿”救助投入以及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在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有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公职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等基本支出,较好地履行政府事权支出责任,确保了财政正常运转。

——依法理财,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基层延伸,有效规范街道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监督。协调做好国、地税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平稳对接。细化制定预算公开工作规范,除涉密信息外,将各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自身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去年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审计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一、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财政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支出管理,确保工资、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一些应列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没有列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年底,区财政局工贸发展股挂存区有关单位上缴租金收入126.7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列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至20171月底该款已入库)。

(二)少列预算支出。2016年,区财政局预算股将原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有关科目列支的24341.33万元调列“其他应收款”。

(三)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2016年区财政局共借给榕城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下属东山食品公司和揭阳市榕城区房屋拆迁征收办公室共计4110.78万元,用于上缴以前年度生猪管理费收入和揭阳手表厂征地拆迁补偿款,后区财政全额回拨给各企业、单位,各借款企业、单位再付还区财政局借款。

对上述存在问题,审计责成区财政部门予以纠正,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法规的规定,正确核算预算收支,确保预算收支真实和合规。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科技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科技局的经费基本能按预算计划执行,预算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超范围使用现金。区科技局以现金支付办公费用,超出现金使用范围。审计责成区科技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规定范围内支付现金。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区科技局部分支出单据没有附明细资料。审计建议区科技局今后在报销单据时要严格把好审核关,要加强对单据支出的内容及明细附件的审核,对不合规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及早安排,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等困难,统筹全局审计力量,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769.1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存在问题是:

(一)修缮工程结算未经区财政审核,涉及单位1个,金额17.23万元;

(二)进账列支单据不合规,涉及单位5个,金额64.14万元;

(三)超范围使用现金,涉及单位6个,金额39.16万元;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单位3个,金额628.47万元;

(五)库存现金超过限额,涉及单位1个,金额20.17万元。

对上述存在问题,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区别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责成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通过审计,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依法理财、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区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

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委组织部2014年至2016年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区委组织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能按预算计划执行。但审计也发现区委组织部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培训费用报销要件不够规范的问题。对上述存在问题,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建议,责成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五、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一)努力增收节支,完成新年度预算计划。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要依法强化收入征管,挖掘收入潜力,积极培植税源,全力组织收入,使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要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贯彻实施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工作全过程均作出了规定,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各预算单位了解掌握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要认真做好预算法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推进财政改革,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提高我区预算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清理、盘活工作力度。同时,应科学计划,统筹使用好存量资金,避免安排的资金又形成新的存量,真正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

(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加以重视并认真落实整改,审计部门要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提请政府督查和追责问责,增强审计监督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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