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gcheng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eyang City

关于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30日在揭阳市榕城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上

揭阳市榕城区审计局局长  林奕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保障职责,积极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强财政管理审计、绩效审计、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在维护民生利益、促进经济安全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2020至2021审计年度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17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60744.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部门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计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收支调整的决定,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支持打赢疫情

防控阻击战,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政策,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统筹基本公卫、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级各类资金619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支撑。二是确保财税收入颗粒归仓,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抓住重点税源和关键税源不放,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收窄降幅,有效增加财税收入。

——统筹促进发展提质和为企纾困解难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全年减税降费7.66亿元,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认真落实上级科技发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外经贸发展等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财政专项资金,全年拨付各级各类涉企专项资金2923万元,推动我区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统筹强化民生兜底和补齐民生短板一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坚决保障民生支出,全年全区民生支出21.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稳步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二是有效补齐民生短板,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1.6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类)1.03亿元重点用于疫情防控、棚户区改造、污染防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三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决落实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统筹衔接机制,全年全区农林水支出1.17亿元,比增53%;四是加快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指导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统筹整合使用各级涉农资金7253万元,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统筹夯实财政管理和深化财政改革。一是夯实财政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出台《揭阳市榕城区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强化政府采购事项跟踪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领域,切实明确政府采购行为的“红线”、“底线”和“界限”,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强化国有企业管理,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国有“僵尸企业”清理重组工作。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深化项目库管理改革,做实做细财政资金安排项目库,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各有关单位、部门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上能按照审计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处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但也存在部分问题未及时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组织对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决算草案反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9374万元(含上年结余29253万元),总支出291145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支出18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564万元(含上年结余2944万元),总支出141543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支出10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万元,总支出10万元,收支相抵结平;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6199.03万元,总支出27054.6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55.63万元,加上年初结余24131.3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3275.7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少列预算收入

至2020年12月底,区财政局“其他应付款”各明细户余额共300016.34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列当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至2021年4月30日,已全额上缴国库)。

2.未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补助款

2020年上级对榕城区追加专项补助款(不含财力性补助)共140374.45万元,至2020年12月底区财政局共拨付使用125734.61万元,尚有14639.84万元未拨付;至2021年3月底,尚未拨付的金额为12109.98万元。

3.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2020年,省下达揭阳市榕城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合计11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000万元(含纳入直达资金管理4000万元)、专项债券110000万元,分配用于8个项目,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道路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2月31日,实际使用金额79826.88万元,总体支出进度为68.82%。

4.会计核算不规范

区财政局将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公证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2020年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公证费267486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采取大数据审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区本级54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54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按区财政部门要求编列部门预算、决算,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涉及11个单位,金额49.80万元

6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3.44万元;3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支出43.22万元;2个单位会议费无预算支出2.73万元;1个单位会议费超预算支出0.41万元。

2.资产未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属下坐落于区新兴南一幢1号、4号、5号的3处资产共230.14㎡未登记入该单位固定资产账。榕东街道办事处2019年3月支付办公楼及卫生院等工程欠款以及代办土地手续费330.99万元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区卫生健康局2014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购买办公设备合计3.12万元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购买办公设备合计2.20万元未登记入固定资产账。

3.资产出借手续不规范,涉及面积1501.14㎡

(1)原区经济委员会(现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将属下坐落于区新兴南一幢1号、4号的2处资产连同不动产证、区新兴南一幢5号的不动产证一并出借给原市区工交经销公司法人代表黄鸿章,至今未收回;(2)中山街道办事处将属下位于店马社区史巷横街8号的建(构)筑物资产(总面积1100㎡)与姚氏学苑东侧三幢二层楼房(姚氏私产)置换使用权,并将置换后场地出借给店马社区居委会办公使用;(3)榕东街道办事处将属下位于区进贤门大道梅兜中段的建(构)筑物资产(总面积107㎡)出借给榕城区微电机协会;(4)区司法局将属下位于区进安街建(构)筑物资产(总面积64㎡)出借给榕华街道办事处。上述事项均未在区财政局报备。

4.资产出租手续不规范

仙桥街道办事处将位于仙桥山脚下的仙桥街道原办公大楼(土地面积9296㎡)出租给揭阳市红东金属物资有限公司,租赁期限20年,该事项未在区财政局报备。

5.资产闲置,涉及面积2561.60㎡

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4个单位属下房屋、商铺等资产2561.60㎡处于闲置状态。

6.资产决算值与区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值不一致

东阳街道办事处等11个单位资产决算净值与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资产净值不一致。

7.公务接待活动不规范

1个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存在部分公务接待活动未能清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未按规定完备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等手续、陪同用餐人员超标准接待等问题。4个单位存在部分公务接待报销要件不足的问题。

8.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

区机关事务局已完成督促落实各用车单位完成公务用车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工作,但由于2019年区新一轮机构改革未明确区机关事务局主管区公务用车管理职能,以及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和接入省公务用车平台工作滞后,截至2021年7月该单位未开展区公务用车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9.会计核算不规范

区农业农村局、东阳街道办事处分别将省农业农村厅下拨的动物防疫执法车辆(非区公务用车核定保留车辆,车牌号为粤V16797)运行维护费、单位洒水车的日常维修费纳入各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会计科目核算;区卫生健康局现金日记账登记不规范、其他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无及时清理;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部分报销手续不规范、部分记账凭证未登账、部分记账凭证借贷金额记反、“揭阳市榕城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发生的经济业务没有纳入该单位会计核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分会计期间账实不符、部分账簿登记不规范;区工业总公司部分记账不规范。

10.现金管理不规范

(1)有15个单位零余额户提取现金比例占单位总支出数(剔除基建)25%以上。(2)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单位较少。全区有49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经费支出项目。

二、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促进就业优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治理等五个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一)“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区“南粤家政”就业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按要求落实就业帮扶措施,组织培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南粤家政”相关培训任务进度缓慢

截至2020年9月底,榕城区“养老服务”培训班培训24人次,仅完成年度任务50人次的48%;“医疗服务”培训班培训24人次,仅完成年度任务50人次的48%;“居家服务”培训班尚未开展。

2.未开展“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截至2020年9月, “南粤家政”培训示范基地未开始建设。

3.未开展规范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相关工作

截至2020年9月,榕城区未出台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发展方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相关工作未开展。

4.家政示范社区建设工作进展缓慢

截至2020年9月底,榕城区尚未建设家政示范社区。

(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区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推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按要求发放重点人群就业补贴

截至2021年2月,区人社局仅发放基层就业补贴440000元(共88人,每人5000元),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未发放。

2.未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监测补贴

榕城区2020年纳入就业失业监测的企业共49家,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工作人员共48人,应发放补贴58800元,截至2021年2月该补贴尚未发放。

(三)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基本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国有房产租金减免的帮扶政策落实滞后

截至2021年3月底,榕城区财政局未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减免租金所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等。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基本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安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未健全监测监控管理机制

截至2021年3月底,区应急管理局未建立24小时监测预警值守工作机制。

(五)食品安全治理政策落实方面

组织对区食品安全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基本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陪餐制度落实不到位

1家幼儿园2020-2021年度第一学期仅落实每月陪餐1次,共4次,2020-2021年度第二学期仅落实每月陪餐1次,共6次。

2.食堂从业人员操作流程不规范,个人防护不到位

3家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未穿戴工作衣帽、口罩;1家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在备餐间操作清洗水果。(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毕)

3.食堂备餐间监控区域堆放杂物

1家中学第三食堂备餐间监控区域堆放建筑垃圾。

4.食堂监控角度未能覆盖厨房各功能分区

1家幼儿园食堂监控摄像头仅有一个且监控角度未能覆盖厨房各功能分区。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榕城区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部门能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进度慢

根据《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区7个街道135个自然村应在2019年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但截至2020年12月底,梅云街道仍有2个自然村未竣工,竣工率为98.50%。

2.部分设施因建设不同步,未达预期效果

全区7个街道合计135个自然村已基本建成农村雨污分流管网,但因市政管网、污水终端处理设施未完全建成,部分新建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的污水未经处理或只经厌氧池简单过滤,仍处于直排状态。

3.项目验收资料存在的问题

榕城区农村雨污分流管网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共覆盖7个街道135个自然村,本次抽查4个街道14个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情况,资金占比24.13%。从检查情况看,各自然村提供的验收资料基本能反映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情况,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欠缺部分资料。部分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验收资料存在欠缺“设计成果公示证明材料”、“工程预算第三方审核资料”、“设计工作报告”、“建设单位工作报告”等资料的问题。

(2)部分资料填写不规范。部分自然村雨污分流工程资料存在合同“签订日期”“订立日期”未填写、结算书“编制时间”未填写、“委托人”未盖章、“负责人”未签字等问题。

(二)“厕所革命”资金支出进度慢

2020年2月12日,区农业农村局收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农村“厕所革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揭榕财农〔2020〕10号),涉及资金6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该笔资金尚未使用。

(三)农村卫生公厕管护不到位

1.未安装公共卫生间管理制度牌和责任牌

抽查发现祠堂等四个社区的农村卫生公厕未按要求安装公共卫生间制度牌和责任牌。

2.日常清洁不到位

抽查发现榕东街道凤林社区农村卫生公厕卫生状况较差,厕内污垢未及时清理,气味难闻,日常清洁不到位。

3.存在设计缺陷

抽查发现梅云街道夏桥社区农村卫生公厕选址、设计存在缺陷,公厕选址接近水沟,无障碍厕所通道斜坡紧挨水沟,导致无障碍厕所无法使用。

4.未接通水电无法正常使用

抽查发现梅云街道伯劳社区、西马街道西郊社区农村卫生公厕建成至今未接通水电,未能投入使用,日常无人管护,杂草丛生。

5.设施损坏未维修

抽查发现榕东街道祠堂社区农村卫生公厕其中一个厕所门板通风百叶损坏,未及时维修。

(四)个别乡村存在垃圾乱倒问题

抽查发现新兴街道上义村、下义村,梅云街道伯劳村等存在垃圾乱倒的问题。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社会保险基金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认真执行社保政策,积极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社保、财政、税务部门未严格落实三方对账

2020年度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三方未能提供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情况规范性对账资料,财政部门通过微信方式对账,未严格落实财政、社保、税务三方对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五、绩效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

组织对我区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积极应对疫情等因素挑战,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助力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向7名已死亡火化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金1167.09元

截至2020年12月20日该问题已落实整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追缴全部多发的困难群众(优抚对象)救助补助资金1167.09元并上缴国库。

2.161名中央直达资金补助对象身份证号码填报错误

通过数据分析,全区有161名补助对象身份证号码填报错误,导致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检测中不通过,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相关部门对补助对象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更正,至2020年8月31日已全部整改。

3.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未打上特殊标识

截至2020年8月30日,榕城区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未设置特殊标识。审计指出该问题后,榕城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已与财政一体化系统后台管理机构协商,对系统进行改造,并于2020年8月31日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完善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设置特殊标识工作。

4.50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身份证信息不规范

在核查三期疑点数据时发现50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身份证信息不规范。相关部门通过核实50名城乡居民身份证信息并在系统中做出更正,截至2020年9月底已全部整改。

5.部分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榕城区北环路榕城段建设工程(含莲花大道北段)、卢前路(含富强路)工程改造项目、榕城区美阳路西段及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望江南路西段改造工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5个项目分别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开工建设,均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截至2020年11月20日,上述项目已落实整改。

(二)榕城区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审计

组织对榕城区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开展审计,重点审计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及变更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能重视榕城区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的建设,切实提升河水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截至2021年6月底,榕城区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建设工程共26个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均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增加工程未办理可研和概算审批手续

区住建局报经同意,增加揭阳大道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等5个项目共4930.62万元并入北部片区截污管网工程;增加榕东一片区网格化排查新增截污管网工程等9个项目共7844.83万元并入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工程。上述增加工程均未办理可研和概算审批手续。

3.部分事项先实施后签订合同

(1)榕城区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先进行地质勘察后补签订勘察合同。

(2)榕城区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11个建设项目均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补签订合同。

(3)榕城区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15个建设项目均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后补签订合同。

4.未及时支付工程费用

榕城区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中部片区截污管网建设工程费用存在未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的情况。

5.个别工程施工进度缓慢,未能达到政府文件要求

根据榕城区人民政府六届61次常务会议文件要求,榕东片区内河(陆联河)截污工程需在2020年10月底完工,但由于榕东片区祠堂村附近望江北路现状污水管长期运行水位较高,暂时不具备接驳条件,截至2021年6月底,该工程仍未能完工。

6.部分工程未按设计图施工

(1)个别工程存在个别截污井没有排污管道口。

(2)部分工程个别井位管道实测距离比施工设计图要求的距离短。

(3)部分工程个别路段污水井盖不统一。

(4)部分污水井井口缺失防坠网。经审计提出后施工单位立行立改,对相关污水井加挂防坠网。

7.部分变更事项没有取得设计变更图

部分变更事项取得变更联系单,且已施工完毕,但未取得设计变更图纸。

8.变更设计未报经审查

榕城区北部片区截污完善首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涉及结构类变更事项未经有关图审机构审查,部分变更事项不够合理。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榕东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街道能贯彻上级党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水质不达标

榕东街道办事处于2016年、2018年、2019年各年度分别与榕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揭阳市榕城区环境保护(决战决胜年)责任书》,但至2019年4月底,榕东街道区域内榕江流域河涌水质现状为劣Ⅴ类,没有达到《揭阳市榕城区环境保护(决战决胜年)责任书》的任务要求。

(二)违规占用耕地

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榕东街道办事处辖区被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查出违法用地266.30亩,其中耕地17亩。至2019年12月底,榕东街道办事处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榕东街道办事处、区卫生健康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7个单位共8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超限额使用现金。榕东街道办事处等6个单位部分支出超过现金结算限额仍使用现金结算,未按规定进行转账支付,涉及金额557.39万元。

(二)部分租金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榕东街道办事处、区工业总公司部分租金收入未上缴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64.88万元;

(三)购买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购买绿化维护和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7.52万元。

(四)结存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结上缴。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2018学年秋季学期累计结存未发放学生助学金36.60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结上缴。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榕东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采购支出“文化广场音箱灯光设备”14.8万元,登记入该办固定资产账,但没有实际使用,设备采购验收后由梅兜社区实际管理、使用。

(六)违规将单位资金存放个人账户使用。区工业总公司资金收入存放在公司出纳员个人储蓄账户,涉及金额9.78万元。

(七)部分专款没有专用。区文联2013年至2020年每年均将《榕城文艺》出版费用列入单位预算支出,但2013年至2018年每年将该笔经费用于与该刊物出版无关的其他日常业务支出,涉及金额7.25万元。

(八)违规向个人借款。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违规向个人借款用于单位办公经费支出、弥补单位经费超支,涉及金额4.35万元。

(九)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区卫生健康局、区妇女联合会在经费支出中出现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涉及金额0.96万元。

(十)重大决策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处理区新文化书店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的事项中,在未收到其清产核资情况报告,未掌握工商登记中体现文联出资的情况下,未经单位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为其出具《关于揭阳市榕城区新文化书店债权债务清理完结证明》,书面同意其办理注销手续。

(十一)部分修缮工程未经区财政局结算审核。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茶叶市场文化工作站进行修缮,产生费用未报区财政局结算审核

十二项目缓慢榕东街道办事处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于2015年底经市申报被省列为第三批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0月该工程尚未进行验收。

八、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0至2021审计年度中,审计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发放不规范、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程序、区文学艺术联合会部分修缮工程没有经财政结算审核等违纪违规问题,已按有关程序分别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榕城区卫生健康局处理1宗,移送榕城区财政局处理4宗。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一些部门单位缺乏理财的系统观念和绩效意识,“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不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部分资金、资产沉淀闲置。二是法规意识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对政策法规研究不深不透,风险意识薄弱,导致对财经法纪的执行力不强。三是统筹协调乏力。一些部门单位之间各自为政,画地为牢,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不畅,导致一些工作难以推进或存在管理盲区。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努力增收节支,完成新年度预算计划。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挖掘收入潜力,积极培植税源,全力组织收入,使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要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编制约束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大对收支工作的管理力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确保年初预算精准度和到位率,不断提高我区预算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清理、盘活工作力度。同时,应科学计划,统筹使用好存量资金,避免安排的资金又形成新的存量,真正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

(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各相关单位、部门应建立现金管理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支出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提高收支透明度,保障支付安全;对于库存现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取使用,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超限额存放现金,不准“公款私存”,确保现金安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三公经费”等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四)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于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依法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跟踪、检查、督促机制,增强审计监督效果,从根本上解决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纪违法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活力古城、产业强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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