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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榕城区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7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厅字〔2021〕30号),对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区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积极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区委、区人民政府高位推动审计整改,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并对加强审计整改作出指示,要求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审计机关切实履行整改督促职责

  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区委、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审计查出的涉及27个部门和单位的56项问题按项逐条梳理,对照审计整改意见逐条跟踪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进度慢、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被审计单位狠抓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和相关部门比较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等方式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已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整改工作总体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报告所指出的问题事项中,对资金管理和费用核算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拨付未拨款项、归还原渠道资金、规范账务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补办手续等方式进行整改;对一些已经发生但无法追溯调整的问题事项,相关单位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1年6月底,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完成13个项目,查出存在问题共56项,已落实整改48项,整改完成率85.71%;提出的8项审计建议,全部被采纳。查出沉淀、滞留资金35853.60万元,已拨付使用32059.31万元;查出未规范管理的固定资产18543.20万元,已全部规范管理;查出使用不规范资金5001.22万元,已整治金额2232.90万元。审计整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部分预算支出资金尚未拨付、新增债券资金沉淀、未成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等问题。区财政局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大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力度,催缴棚户区改造项目增购房款等收入以归垫调度资金;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1年8月19日推动预算资金支出15108万元;建立债券使用通报机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截至2021年8月19日,推动新增债券资金支出9994.14万元;区教育局已代拟《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依时印发。

  2.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财务核算系统数据不全、公务卡使用率低公职人员在职期间注册、办理企业等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区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揭榕财〔2020〕64号),要求各预算单位按时保质做好区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录入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54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会计账务基本已在榕城区区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完成结账。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揭榕财〔2020〕65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各项规定,规范现金支付范围和额度、严格公务卡管理,但整改工作推进不理想,截至2021年6月底,仍有49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转账方式结算经费支出项目。移送纪委监委进一步查处,区纪委监委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方式处理人员3名。

  )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2018年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村两委干部补贴”经费未能按标准发放“村(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村(社区)办公经费支出缓慢社区办公经费没有设立专户反映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于2020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两委”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揭榕组通〔2020〕10号),将社区其他“两委”干部生活补贴自2020年1月起提高至人月均3000元,各街道均能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按时足额发放;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加强管理协调,切实保障各基层党组织的办公和日常运转,梅云、新兴、中山、东阳等街道村(社区)办公经费开支较为规范,资金支出进度持续推进;新兴、中山等街道社区已按规定设立专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梅云、新兴、中山、东阳等相关街道通过加强财务审核把关,督促相关社区按要求使用发票进账,进一步规范了各社区开支行为。

  2.关于区2020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未制订出台本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财政扶贫资金滞留“三保障”政策执行不精准、未及时结算收益等问题。区扶贫办已于2020年4月20日制订出台《关于印发<揭阳市榕城区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文件;已对收回的已清结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409.03万元落实新的产业项目共39个(结余资金6.663万元);已对涉及的33名残疾人全部按要求纳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同时责成相关责任部门重新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扫清死角,确保把政策性生活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相关单位已将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到户。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落地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三河六岸”房屋征收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和榕东街道南厝旧寨片区土地整合征收储备项目征收补偿资金方面的超额奖励和补偿多发放奖励工作补贴将“三河六岸”基础拆迁工作经费用于“两清”、拆除违章搭建工作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土地赔偿未签订协议问题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榕城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榕东街道办事处、区房屋征收管理等4个单位已对榕东街道南厝旧寨片区土地整合征收储备项目征收补偿资金进行清算,已核减超额奖励和补偿所支出资金5.30万元;榕东街道办事处已将清理出的超额发放的工作补贴(榕东街道办事处7.80万元,南厝经联社5.60万元)按相关要求清算上缴返还专户管理;榕东街道办事处已于2020年5月26日将该笔资金10万元收回专户;相关单位已对未进账固定资产登记入单位固定资产账;仙桥街道办事处已分别于2020年2月10日、2月19日与下六社区溪头联社、槎桥社区东联联社签订协议并发放土地补偿款。

  )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共开展6个项目,涉及的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房征办、区委编办、区侨联、揭阳邱金元纪念中学等6个部门和单位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共整治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资金1949.62万元,规范固定资产管理资金18543.2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4.40万元。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各部门、单位能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仍在持续推进。有些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力度还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促进全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主要有:

  (一)部分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受地方经济环境制约,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

  如:地方财政收入质量不理想、国库存款余额远低于存量资金规模的问题,其彻底解决需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抓好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榕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部分问题整改涉及多部门或多主体协调,需要履行必要程序

  如: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在预算(项目)单位、使用效益不高;专项资金使用支出进度缓慢、未及时拨付等问题,需进一步厘清产权关系、办理审批、履行审核程序等;部分建设项目需经过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程序,耗时较长,以及资金需结合项目建设进度予以拨付。

  (三)部分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不够重视,整改效果不够明显

  如:部分公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等问题,大多数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转账方式结算经费支出项目,个别被审计单位仅以开具公务卡并首次使用作为整改落实,未真正推广普及使用。

  (四)部分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

  如:有些问题涉及前期相关发展规划未及时调整,重新调整安排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程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进一步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改推进力度,补齐短板,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    

  (一)加大整改监督力度

  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尚未到达整改期的问题,分类梳理,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作出限期整改承诺,确保整改到位。对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对需要加大资金投入的项目和逐步消化的财务问题,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稳步推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以“整”变“促”

  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单位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对屡审屡犯、拒绝或拖延整改以及履行审计整改监管责任不到位的事项,榕城区审计局要按有关程序提交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未落实整改的单位进行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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