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上级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位推动,审计整改领导更加有力
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区政府总揽全区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上,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高位推动工作落实落细,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加强审计整改作出指示,强调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推动问题对账销号、见底清零,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提升我区整体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
(二)强化督促,审计整改举措更加多元
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积极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抓实审计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一是实行“全覆盖”跟踪监督。构建“挂号—结果认定—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逐个销号、逐一整改。建立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问题清单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的“清单—台账”制度,实现审计整改情况动态跟踪、节点提醒、结果汇总的全过程实时管控;二是以更强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跟进、政府主导推动、审计日常督促、各类监督协作、主管部门齐抓”的审计整改工作大格局,进一步深化审计监督与巡察、人大监督等联动协作,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贯通协作,系统推进整改工作,动真碰硬推动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三是推动召开专题整改工作会议。梳理汇总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80多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政府,并推动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四是推动存量问题化解。积极督促以往年度审计查出未完成事项的整改落实,推动化解存量问题。
(三)压实责任,审计整改机制更加完善
被审计单位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坚定扛起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积极推动审计整改落实,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分类施策推进整改,对于确实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审计机关沟通,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有关主管部门就分管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其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领域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等方式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度区级审计共完成14个项目,查出存在问题共182项,截至2025年8月底,已落实整改159项,正在整改23项,整改完成率87.36%。提出的39项审计建议,全部被采纳。审计指出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54.02亿元,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拨付、规范工程结算行为和规范账务处理、追回收回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4.90亿元,其中:推动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滞留资金1.02亿元,规范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等4.25亿元。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研究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未及时安排拨付使用上级专项补助款、财政资金闲置、未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问题。截至2025年7月底,区财政局已拨付上级专项补助款6957.36万元,剩余未拨付金额为49488.97万元;闲置一般债券资金涉及项目(为榕城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建设项目)已全额支出;截至2024年8月底,我区已全部付清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结欠利息11797.45万元、16630.08万元。
2.关于区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预算编制不够规范、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保洁服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区政数局、区应急局等2个单位已将涉及资产、项目及时登记入账,并在编制2025年预算支出时细化预算款级科目,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的沟通和协作,科学编制用款计划,切实提升预算精细化水平。对于保洁服务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区政数局立行立改,该局2024年保洁服务和物业服务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采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马牙、榕湖、飞燕等片区存在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多报工程量、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区住建局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和参与验收等相关单位对工程涉及所有项目的施工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进一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无按图施工、多报虚报完成工程量、未按规范计算结算书等问题,按实编制工程结算造价提交区财政局审核;截至2025年8月底,区住建局已支付完毕马牙片区工程款713.40万元(剩余22.10万元尾款为3%工程质量保证金),已支付飞燕片区工程款211.30万元、榕湖片区工程款459万元。
(三)公共投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费用的问题。区住建局组织进贤门大道、榕华大道等路面改造工程(一期)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代表对工程进行现场全面清查,对未按图施工的情况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或完善工程量确认手续。对能整改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因客观因素确实无法整改的,已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不纳入结算范围,并根据修改后竣工图编制结算资料。区财政局已组织落实第三方详细对照审计提出问题清单及区住建局提供的整改图纸及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并于2024年7月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区住建局加快符合支付条件的款项支出进度,于2024年10月支付计费款项的70%的剩余尾款17.42万元,并于2024年12月支付设计款项剩余尾款26.13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财政局未及时足额配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积极筹措资金,将2022年度未配套补助资金5736.69万元配套补助到位;区市监局立足部门职能,对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收费情况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同时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该局已对相关医疗机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2宗,办结1宗,罚没金额25.95万元。区医保局已对涉及的22家医疗机构作出处理,追回违规资金共287.13万元,共处罚款307.56元。
(五)农业农村项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违规向不符合低保纳入标准家庭发放低保金、未向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扶贫资产项目收益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全部追回涉及资金20872元。并加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资格条件的审核、审批把关,确保应纳尽纳。同时对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定期复核,实行动态管理, 及时将不符合标准对象剔除出库,防止财政资金损失;区医保局已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50元/人·年通过医疗救助专户拨付至对应人员账户;砲台镇已印发《关于印发砲台镇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对扶贫项目收益资金分配进行规定,目前扶贫资金收益均已发至辖区各村。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违规发放高温津贴、绩效发放不规范、违规收取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的问题。东兴街道已向区财政局上缴2022年8月收取的“联通公司东兴办事处基站场地租赁费44000元”,同时将新一期收取的2024年至2027年租赁款项计66000元一并上缴区财政局;区妇幼保健院落实相关人员将资金按原渠道退回到医院基本账户,共收回资金4500元。区人民医院已经停止发放职务补贴、汽油补贴、电话补贴等,同时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完善绩效考核及发放流程,严格规范津补贴及绩效发放;区市监局责令区人民医院退还多收价款64885.19元,区人民医院未能按期退款,区市监局对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计人民币194655.57元。
三、年度审计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区审计局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的事项共20宗,全部已有查处结果。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各单位各部门能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落实,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但尚有23项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集中在财政管理、重点民生资金领域方面,仍需持续推进。如:少列财政支出、滞留教育卫生等保基本民生资金、未按时足额补助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缴未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资金、暂付性款项清理不到位等问题,根源在于地方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其彻底解决需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及改善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才能逐步消化解决;部分上级专项资金尚未拨付使用,部分资金需待上级确定项目后予以拨付,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划,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积极调度资金予以拨付;尚未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任务问题,需区卫健局督促有关镇(街)加快扫尾建设,及时疏通建设中的问题堵点,对于未建成的加快督促其继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尽早完成建设任务;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后续管理机制不完善问题,需区住建局积极协调对接有关镇(街)及相关部门,理顺后续管理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照明设施正常使用,并做好卫生管理防止雨水口堵塞及做好垃圾分类亭管理;未及时对驻镇帮镇扶村项目组织竣工验收问题,需渔湖街道办事处引起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多方建设主体,尽早组织竣工验收。
五、下一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区委区政府将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上级政府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整改落实,持续夯实政治担当。强化相关单位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整改“下半篇文章”。对已整改问题,将组织整改“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加大力度严格按计划时限完成整改,持续做好跟踪检查,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三是强化督查问效,持续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视情况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负面清单,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